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200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6]54号)精神,学校将组织申报北京市200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原则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要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要紧密围绕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关系密切、围绕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建设学科及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要,择优推荐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及公共管理等各类骨干人才申请资助。为突出重点,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推荐人数,均衡控制各类资助类别申请的数量,每一重点领域最多推荐2人,申请资助类别应有所区别。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处根据申报情况,经单位集体讨论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推荐申报项目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
    2.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北京市资助项目后报北京市委组织部。

    三、申报时间
    2006年9月14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党委组织部。

    四、其他说明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申报表格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请从“北京党建”网站(www.bjdj.gov.cn)相关栏目下载。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0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