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部分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调整的说明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我校2006年度专业收费标准,我校2006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调整如下:
    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年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5500元/年
    舞蹈表演(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年
    请广大录取考生按此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