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及教工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22 阅读次数:
校办字〔2006〕58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一”放假通知精神及我校校历的安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现将我校2006年“十一”放假及教工作息时间调整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十一”放假安排
9月30日(星期六)照常上班,10月1日—9日放假,共9天。9月30日安排10月9日的课程,望各教学单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通知到有关学生。
二、教工作息时间调整安排
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我校教工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学生作息时间不变。
三、假期要求
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情况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值班等工作安排,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如组织集体活动,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备案;
2、学生到外埠须经所在学院主管?ぷ髁斓纪夂螅娇衫胄#?
3、所有师生外出时,要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按时返回学校。
4、10月1日—10月9日放假期间,各单位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表用A4复印纸制作,注明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8日前送党办、校办及保卫保密处。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