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聘用合同书》聘期一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24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我校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员聘任制聘期共为两年,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到2006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国家人事部已经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关于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文件和实施细则都还没有出台,暂无法预估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时间进度,考虑到校内的全员聘任制工作与即将开始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存在着较为密切关系,需将我校的下一轮的全员聘任相关工作安排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后进行更为适宜,经学校研究决定:
1. 延长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员聘任聘期一年(即延长到2007年12月31日)。
2. 在各单位岗位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来少量调整部分人员的岗位等级,报人事处备案。校聘岗位人员的岗位等级调整还须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3. 在延长全员聘任聘期中,对于岗位等级没有变化的人员,各单位须与本人签订延长全员聘任聘期一年的补充协议书(见附件);对于岗位等级进行了调整的人员,各单位须与本人签订聘期为一年的全员聘任正式?槭榧础侗本├砉ご笱Ы讨肮て赣煤贤椤罚ㄆ钙谄鹬故奔湮?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并在协议书上按照新调整的岗位等级明确岗位职责。
4. 岗位等级没有变化人员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本人和各单位留存;岗位等级调整人员所签订的《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人、单位和人事处留存。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做好延长全员聘任聘期的相关工作。岗位等级调整人员情况请于12月20日报人事处人事教育科。
校 长 办 公 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