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字〔2006〕80号

各学院、部、处,全体报考07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
    我校资助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今年报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共计77名;其中报考博士学位在职人员共73名,比前些年报考人员数量增加很多。根据《关于北京理工大学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学校资助名额,结合报名情况,现将2007年学校资助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等有关情况规定如下。
    1、 学校依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到校工作时间、所报考专业是否与现任职岗位密切相关,以及学校资助在职专任教师岗位人员为主等因素,将我校2007年资助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总指标进行分解并已经拨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确定具体的资助人员名单;学校将管理岗位资助名额拨至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确定具体的资助人员名单。
    2、 各学院、党委办公室根据学校确定的本单位资助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指标数和以下几条具体原则确定具体资助人员名单,并通知所有报考2007年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1) 确定?手嗽笔保稀豆赜诒本├砉ご笱?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申报条件;
    (2) 确定资助人员时,要以现教师岗位人员为主,优先考虑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职人员和学院岗位需要工作的人员,并适当兼顾到校工作时间较长者;同时优先考虑对报考到非本校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资助;
    (3) 确定资助人员时,所报考专业必须与现任职岗位专业一致。对于所报考专业与现任职岗位不相关或不密切相关者,不予资助;
    (4) 现实验岗位人员在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者,不予资助。
    3、 报考07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可向各学院咨询自己受资助情况。
    4、 若07年考取并获得学校资助的在职攻读学位者,其在职攻读学位的学费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并签订协议书;若07考取但没有获得学校资助在职攻读学位且决定于2007年入学者,其所有学费均由本人自理。
    5、 对于所有报考在职攻读学位的人员,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初步确定是否同意其在职攻读学位。在本人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灰蠹趺夤ぷ髁俊⑺诘ノ煌獾那疤嵯拢M獠⒐睦讨肮ぴ谥肮ザ裂弧?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将此文发至本单位的所有07年报考在职攻读学位人员。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