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初审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06-12-12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我校各博士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校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2006]7号)(附件一),研究生院于2006年11月15日下发了《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06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研字[2006]112号),启动了我校各博士授权点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现按规定对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初审名单(见附件二)进行公示,点击名单中的姓名即可链接到该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情况表查看详细信息。
公示时间:2006年12月12~18日
公示意见收集方式: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研究生院当面反映情况。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学楼315室前设有公示意见箱。
公示电话:68913312
联 系 人:李 镇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作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
附件一:《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