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27 阅读次数:
科技通知[2006]185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07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是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包括鉴定、验收、定型以及其他等效的评价)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争议的国防科技成果?山谐晒羌恰?
2.需提交的材料
⑴《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要求正反面打印)。
⑵技术评价证明(指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定型文件或其他等效评价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
⑶《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3. 所报送的《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必须用《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和打印。(《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带U盘到逸夫楼102房间拷贝。 )
有成果登记的单位,请科研干事将上述材料和电子版数据于2007年1月10日以前交科技处综合计划与信息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未经过成果登记的项目,一律不能申报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奖。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做好此项工作。
科技处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