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北京理工大学考评技师、高级技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30 阅读次数:
人字〔2006〕96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的通知》(国工考[2006]6号)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工人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我校报考技师、高级技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工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可以报考技师的专业有烹饪、服务、汽车、修建、印刷、机电、科研辅助专业;可以报考高级技师的工种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管道工、木工、焊工、热力司炉工、绿化工、花卉工、瓦工、维修电工、钳工、制冷工、车工、玻璃加工工,具体见《关于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的通知》。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报考相应等级:
1、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1999年取证);
(2)取得高级工证书满5年(2002年取证)且工龄满25年(1982年参加工作)可申报本人现从事的工种。
2、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2002年取证);
(2)取得技师证书满5年(2002年取证)且工龄满28年(1979年参加工作)可申报本人现从事的工种。
三、指标控制
由于我校工人队伍中技师、高级技师所占比例较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人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此次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及推荐报考名额共计为 4-5人。其中三院、总务处、膳食处、校办各推荐 2-3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各推荐1-2名候选人。
四、推荐考评程序
推荐考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按照各单位分别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单位按照《关于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的通知》要求,审查核实申报人资格,签署《北京理工大学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并组织填写《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瓯ū怼贰ⅰ吨醒牍一毓と思际σ导己似婪直怼贰ⅰ吨醒牍一刂耙导寄芗己吮怼罚蠛撕细窈笙蜓H耸麓ν萍觯萍雒ケ匦攵运萍鋈搜〗信判颉?
3、学校工人考核委员会评审;
4、报送参加国管局培训考评。
六、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1月8日下午17:00之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申报表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评审费80元送交人事处人事教育科。
网址:$httppre/管理机构/人事处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
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申报表
附件3:中央国家机关工人技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件4: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