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0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考核工作是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事管理逐步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今年的考核工作是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后进行的第四次年度考核,根据学校安排,今年考核工作从2004年12月8日开始,2004年12月下旬结束。现就此项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今年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坚持按岗位考核。在对教职工进行全方面考核的基础上,依据岗位职责要求,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创新性成果,鼓励为学校做出实际贡献。同时要加大考核结果使用的力度,把考核与岗位津贴挂钩并作为下一步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突出定量考核;坚持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考核的科学和有效。要继续本着客观、充分、公证、规范的原则,把握标准,从严考核。

考核工作中对不同类别人员采取分级考核。其中校聘1~4级人员、校聘关键岗位人员、2002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且被学校认定为引进人才人员、处级干部在各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进行考核; 5~9级人员由各二级聘用委员会负责考核;全部人员的单位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其中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还须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二、   考核工作的依据

1.单位考核的依据:

《北京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校办字[2001]64号)

2.职工考核的依据:

《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办字[2001]63号)

3.处级干部考核的依据:

组织部制定的《北京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党组字[2001]11号)。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组织部将另行发文。

三、   考核的期限

考核的时间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四、   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志祥

副组长:杨树兴  张维维  赵显利

  员:李和章  梅文博  李燕月  王文生        倩 唐水源  庞思勤  李振键  姚利民        巫后新  贺亚兰

2.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将全校处级单位分为五个系统进行考核,并分别成立五个考核分组。

1)教学科研系统:各学院及体育部、秦皇岛分校。

分组组长:梅文博

  副组长:唐水源  庞思勤  李振键

    员:李志祥       裕 王 渝 刘明奇  李汉军

2)机关系统:机关党委及所辖各单位。

分组组长:王文生

  副组长:李    姚利民  杨惠萍

    员:杨树兴  赵显利  李燕月 赵文祥 陈 杰  刘淑艳     焦永和  罗伟雄

3)直属系统:直属单位党委及所辖各单位、老干部处。

分组组长:张民生

  副组长:郭景华  王勇兵

    员:李和章  曹树人  成筱鹏  陈晋南 赵树信 李波

4)后勤系统:后勤集团党委及所辖各单位。

分组组长:李盼兴

  副组长:蔡本睿

    员:张书信  王悦音  李庆常 蔡  颖 李兰东

5)校办产业系统:产业党总支及所辖各单位。

分组组长:安万林

  副组长:王 

    员:张维维      赵荣娣     

3.处级干部考核组:

    长:张维维

  副组长:杨树兴

    员:赵显利   李燕月   李 刚   王文生   姚利民         

五、   ­考核工作安排

本年度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1.布置考核任务阶段

2004年12月8日-12月9日,学校及各学院、部、处开会动员部署,为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做准备。

2.考核工作实施阶段

各系统和各单位组织并完成对单位和处级干部及职工的考核。

1)单位考核进度:

2004年12月9日-12月16日,各学院、部、处级单位按照学校和各系统考核分组的要求,填写不同系统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表”,并写出单位年度总结,于12月16日前交给各考核分组的负责人。总结内容参见《北京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校办字[2001]64号)。

2004年12月16日-12月17日,各系统负责人组织并完成对本系统内单位的考核和A类单位的评选工作。

2)干部、职工考核进度

2004年12月9日-12月16日,校聘1~4级人员、关键岗位人员、2002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且被学校认定为引进人才人员在各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进行考核;以上学校考核人员除了按照本单位考核要求外,还须直接上网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年度考核信息(网址:http//10.1.140.4),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其受聘的校聘1—4级岗位的岗位必备职责、校聘关键岗位职责等,被考核人员还须打印生成的表格并签字,基层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各单位负责并完成对5~9级人员的考核(各单位自行制定考核表);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其中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还须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组织部负责并完成学校处级干部的直接考核。

2004年12月16日-12月17日,各总支组织并完成所辖单位优秀人员的评选工作;组织部负责并完成对处级干部优秀人员的评选工作和考核汇总工作;各单位按要求将《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表》、《200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分类汇总表》、《200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上交,人事处完成对教职工考核汇总工作。

对引进人才进行追踪考核。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负责组织并参与各基层单位对2002年以来入校的学校引进人才的考核,完成考核后由基层单位将考核表和考核结果上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师资培养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3.考核工作总结阶段

2004年12月20日-12月24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组织部、人事处、各系统分组负责人汇报考核情况,审定A类单位和优秀人员。

12月下旬,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   关于A类单位和优秀人员的名额问题

1.A类处级单位的名额占被考核处级单位的20%。

2.优秀人员的名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的10%(不含处级干部);被评为A类单位的,优秀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的15%。优秀人员的名额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确定,具体计算名额时本着“向上取整”的原则进行。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贯彻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凡2004年考核不合格者2005年不再受聘其相应的岗位, 2005年1—3月份的岗位津贴各单位要严格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和发放。考核结果也将作为选拔干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工资、奖惩与聘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   考核工作的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的工作,同时组织并完成好本单位职工的考核工作。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使其成为总结和学习、激励和促进工作的过程。要防止和杜绝“优秀人员轮流坐庄”和将考核工作走过场的现象,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更好的推进我校全员聘用制的实施。

附:200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分类汇总表

    200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