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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供稿: 姚朋君 审核: 马涛 编辑: 曲运波 时间:2017-05-26

 

 

2017年学校将紧密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以进一步宣贯《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学校第85号令),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

  长:杨 

副组长:李和章、龙 

成员单位及成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良乡校区管理处、西山实验管理中心、校工会、校团委、图书馆、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居民管理委员会、校医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逸夫楼南门505室,联系电话68912368,电子邮箱:jakzgc@bit.edu.cn),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办公室主任:史天贵

办公室副主任:马 

成员:范强锐、曲运波、姚朋君

二、活动安排

(一)动员会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仪式

主要内容: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和《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校长与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本次增加了处级单位管理考评表,见附件1,该考评表可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及各学院制定并上报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加单位:有关部处及各学院

时间安排:524日召开动员会;62日前各单位报“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全校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全校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主要内容:在中关村校区食堂前、中心教学楼西侧及良乡校区通过海报、标语横幅、专栏、电子屏、资料发放等方式,紧密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学校令第85号)的主要精神,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为维持学校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

组织单位:实设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良乡校区管理处、后勤集团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火工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培训对象:Ⅰ类学员:成员单位和各学院未参加过学校安全生产培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行政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各学院技安专员、实体实验室安全负责人)。Ⅱ类学员:火炸药、推进剂及其制品(包括各类弹药、引信、火工品等使用火炸药、推进剂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制成品)专业未参加过学校安全生产培训的从业教职员工。培训方案及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2

培训方式: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开展在线培训。学员需完成在线学习和考核,考试合格线90分(满分100分),合格者予以颁发证书。不合格者将限期补考,补考还未通过者将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告。

组织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620日前学员完成在线学习和考核。

3、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主要内容:各单位通过海报、标语横幅、专栏、电子屏、网络、培训、讲座、调查问卷、游戏竞赛、应急演练等方式,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为维持学校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

组织单位:成员单位及各学院

时间安排:写入各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2日前上报

(三)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平台”运行

主要内容: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平台”运行,推动实体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定制工作,推进学院-实验室-实体房间联系人制度、监察网络及劳务制度的建立。

工作方案:各实体实验室房间负责人(见附件3,如有更新,请与68912368联系)登录平台(网址:http://bitlab.bit.edu.cn:8093/uls/module/index.htm,利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在系统右上角下载)第2.32.4条进行授权和初始化标准设置。授权是指房间负责人可将系统中的权限授予房间执行人,让房间执行人代其开展相应的工作;初始化标准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将系统里与本实验室房间无关的检查标准去掉,今后不用受无关检查标准的干扰。逾期未进行授权和初始化标准设置的实体实验室,在学校全面运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平台”后,其安全自查工作效率将受严重影响,请予以重视,及时完成授权和初始化标准设置。(如有问题,请在QQ532871453中进行咨询)

组织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学院、实体实验室

时间安排:625日前,各学院督促实体实验室完成系统授权和初始化标准设置。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印发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的通知精神,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社区和易燃易爆场所,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学校消防工作的综合管理。

组织单位:保卫处

参加单位:实设处、良管处、西山实验管理中心、居委会、资产经营公司

时间安排:623日前完成有关工作的统计报备

(五)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专项治理

1、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及自查

主要内容:①复查:今年安全生产月,学校将继续推进陈年隐患复查整改工作,请各学院、部处级单位查看《至今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台账》(附件4),将本单位相关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后交“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②自查:请各学院、部处级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于新排查出的隐患,填报《2017年“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附件5)至“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参加单位:与学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时间安排:612日前完成复查、自查并上报附件4、附件5625日学校完成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2、学校分组督查

工作安排:各检查组负责单位聘请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联系主管校领导和相关单位参加,并填写《2017年“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附件5),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整改或制定治理方案。

时间进度:62023日,623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表》报至“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学校安全抽查分八个检查组:

实验室安全检查组: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安全运行检查及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负责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消防安全检查组:负责校园消防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等。

负责单位:保卫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检查组:负责对学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安全管理和危险设备、物品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负责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火炸药研究院

房屋资源保障检查组:负责建筑物的水、电、气供应,房屋装修改造,特殊功能房屋(如临建房、地下室)及建筑物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系统检查组:负责后勤系统内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检查等。

负责单位:后勤集团

学生学习、生活安全检查组:负责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检查。

负责单位: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产业系统检查组:负责产业系统内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等。

负责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良乡校区检查组:负责良乡校区实验室、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情况检查。

负责单位:良乡校区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考评表》

2、《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火工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方案》

3、《北京理工大学实体实验室设置信息登记表

4、《至今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台账》

5、《2017年“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