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

MENU

通知公告

关于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分类送贮的通知

供稿: 实设处 曲运波 审核: 马涛 编辑: 高峰 时间:2017-06-07

各学院:

  为保护首都空气环境质量,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受限于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负责处理北京理工大学废弃试剂的环保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危险废物的处置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对处置工艺过程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从2014年开始逐步趋严,从原来的500mg/m3调整到320mg/m3,后又调整至现在的200mg/m3,该公司处置极其困难,尾气排放氮氧化物瞬时值频繁超标,且转运和处置速度缓慢。因此,为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以保护首都空气环境质量,同时确保实验室废物正常有序高效的进行处置,要求各学院实验室人员积极配合,加强管理,在送贮废化学试剂时,将溴、碘及其化合物、NO3-和CN-等含N元素试剂、所有酸性试剂(硝酸、硫酸、盐酸、磷酸等)单独分装送贮,并做好文字标记,确保废弃物标识信息准确无误。

  自2017年6月7日起,学校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分类存放情况进行核实,如实验室未按照以上通知分类存放,学校将拒绝回收该实验室废弃试剂,望各学院认真对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