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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十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审核: 郭宏伟 编辑: 杨琴 时间:2018-09-28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十一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须确保假期期间,无人情况下的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二、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各单位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四、假期期间,未安装安全信息牌的实验室,门上应张贴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五、仍对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内务管理,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

  六、假期期间仍要开展实验的师生,必须做到如下事项:

  1. 确保实验的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品齐全完备,安全可靠,且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动护具;

  2. 在操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

  3. 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危险因素、掌握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

  4. 开展危险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含能材料、射线装置、特种设备),其实验方案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且必须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确保实验安全; 

  5. 在实验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应至少有两人在实验或生产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发现并施救;

  6. 含能材料的合成、制备实验禁止在中关村和良乡校区进行,对涉及含能材料的房间和设备设施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

  7. 妥善使用、保存(或安置)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仪器设备,从资质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含气瓶),防止实验室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做好气瓶防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

  七、在假期期间开展设施维护、维修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八、对外来厂商和单位的合作要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其监管,防止外来人员的失误和疏忽对师生和学校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九、各单位落实假期期间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十、节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以上如有问题请联系:王老师(手机号:15210502013) 姚老师(手机号:13811679921)

  北京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