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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供稿: 姚朋君 审核: 史天贵 编辑: 李欢 时间:2019-04-24

各学院、部门:

  近期,北京将陆续举办“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同时将迎来“五一”假期,为确保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维护首都地区安全稳定大局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实验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首都地区安全稳定大局。

  二、扎实推进,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实验场所、教学场所、施工工地、宿舍、食堂、图书馆、校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即日起至5月24日,组织对上述场所进行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落实整改,避免发生火灾、爆炸、踩踏等安全事故。

  2、全体二级机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1)加强危险点(如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等场所)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宣教培训,按照学期初报备的检查、宣教培训计划,有序开展相关工作;3)加强隐患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4)严格督促所属单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教学、科研和生产安全。

  3、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关于剧毒、易制爆、爆炸品(含制式火工品及自合成含能材料)等危险物品的“四停一封”超常规管控要求,即一律停止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活动,一律入库封存。注:超常规管控分两个阶段:①即日起至4月30日24时;②5月13日0时至5月24日24时。

  4、因废试剂处置公司近期处置工作受限,中关村校区废试剂中转室库存已满,4月25日中关村中转室暂停收取实验室化学废弃物。请通知相关实验室采取措施减少化学废弃物产生量,并按要求做好分类暂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三、加强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

  近期安全形势严峻,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于4月底至5月中旬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单位自查(即日起至5月10日)

  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 普通高等学校DB11/T 1191.2-2018》、《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 1368—2016》的要求,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制度落实、责任书签订、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张贴、院级和实验室级培训、危险实验方案导师签字确认、危险化学品存放量、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控品使用、废试剂暂存处置等情况进行自查,具体自查要求详见附件。要组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理盘点(可利用“化学品管理平台”-原有库存登记功能),及时报废过期、标签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利用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做好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确保账物相符。

  (二)学校督查(5月11日-17日)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建立隐患台账并切实督促整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以上如有问题,请联系:姚老师(68912368)。

  特此通知。

  

  附件: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要点说明

  

  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