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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供稿: 姚朋君 审核: 史天贵 编辑: 李欢 时间:2019-09-20

各学院、部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北京将举行隆重热烈的庆祝活动,为全力保障国庆庆典活动顺利举行,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等要求,现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维护首都地区安全稳定大局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实验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首都地区安全稳定大局。

  二、扎实推进,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实验场所、教学场所、施工工地、宿舍、食堂、图书馆、校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即日起至9月25日,组织对上述场所进行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落实整改,避免发生火灾、爆炸、踩踏等生产安全事故。

  2、全体二级机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1)加强危险点(如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射线装置等场所)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安全防护;2)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宣传培训,按照学期初报备的检查、宣传培训计划,有序开展相关工作;3)加强隐患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严格督促所属单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教学、科研和生产安全。

  3、根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DB11/T 1191.2-2018)》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4、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关于剧毒、易制爆、爆炸品(含制式火工品及自合成含能材料)等危险物品的“四停一封”超常规管控要求,即一律停止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活动,一律入库封存。超常规管控时间为:9月2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在此期间,三校区易制毒、易制爆品中转室暂停发放试剂。

  5、即日起至十一假期结束,暂停科研实验,开展安全自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暂停的,要落实安全措施,填写《实验计划及自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同意方可开展实验。

  6、近期废试剂处置公司的清运、处置工作将受管控,全校废试剂处置工作也会受到影响。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实验室采取措施减少化学废弃物产生量,并按要求做好分类暂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7、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近期,学校将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建立隐患台账并切实督促整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以上如有问题,请联系:姚老师(68912368)。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计划表

  

  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