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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两会”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1-21

各学院、中心、西山实验区办公室、良乡校区后勤保卫办公室:
    2008年北京将举办奥运会,确保首都安全是各单位的头等大事,我校师生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实验室安全予以高度重视,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学校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就做好寒假、“两会”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工作检查和部署,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有效地予以协调解决,需学校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以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根据北京市和学校的要求,中关村校区禁止从事各种含能材料的合成、应用、测试、存放等实验项目;西山实验区从事含能材料的合成必须逐级申报审批并经海淀公安分局批准。对于未经学校允许而擅自在学校实验室从事上述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
    3.各实验室主任作为实验室的第一责任人,在寒假前落实假期防火、防爆、防盗、防辐射、防污染的各项措施,对于防范措施不完备的部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律停止实验,并注意假期期间的关窗、关电、关水、关气、锁好房门。
    4.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严格限制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高压气瓶要远离热源,配备防震圈及防倾倒装置。
    5.节假日及夜间做实验,要求至少两人在场,经学院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并在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设备处备案(西山实验区的实验在西山实验区办公室备案,良乡校区的实验在良乡校区后勤保卫办公室备案),学校在寒假期间将组织不定期检查。
    6.做好实验室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工作。对于未在实验室设备处备案的特种仪器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射线装置及放射性物质等),应及时到环保技安科办理备案手续,做好仪器设备定期检验和操作人员培训及个体防护等工作。
    7.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副院长和技安干事于开学后第一周(2月29日前)将本学院《实验室环保技安检查手册》的工作记录报环保技安科。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在寒假前对所属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早治理,并于 1月24日下班前将《实验室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设备处环保技安科(主楼502室)。
    附件:《实验室检查结果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