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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编辑: 彭姝 时间:2016-09-1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目前已经开放申报。请各学院阅读附件通知和《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需求和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创新项目介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4年起设立的资助项目。项目采取各学校先行申报项目,由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和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一次性安置费等)。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对于特别领域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情况资助学费。我校目前获批四项创新项目,截止目前已派出学生21人。

 

申报要求:

根据基金委创新人才项目实施办法,新项目需要达到如下申报要求:

一、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二、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三、由于每所学校限报两个项目,请学院对于培养方式、培养目标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后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一项。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后选出两项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将《2017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及学院公函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号办公楼138室);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发送至 zhangweiqi@bit.edu.cn

 

联系人:张维琦(6891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