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9﹞79号),为切实做好明德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书院开展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量化测评、班级民主评议、书院民主评议等环节后,书院初步确定家庭困难认定结果。现开展公示,公示期为9月17日-9月23日。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有权提请书院予以解释,请提交申请至书院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402),书院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书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情况属实,予以调整。明德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结束后,明德书院将把认定结果交于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复核。学校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并将认定结果分发书院备案。
明德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