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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明德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编辑: 王一飞 时间:2020-10-20

按照国家规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为切实做好明德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明德书院开展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书院量化初评、班主任考核、年级评议,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人。其中,初次评定D级10人,C级10人,B级7人;二次评定D级17人,C级25人,B级28人。

评定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6日。

 

明德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