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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王硕 时间:2022-09-14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书院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由上级部门制作证书并由学校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 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2020-2021 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由学校制作证书并发放。

3.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者也不兼得同一学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特殊说明除外。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6.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2021-2022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课在内的所有课程)。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体育成绩和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1-2022 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在内的所有课程)。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1-2022 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2019级:4人,2020级:6人,2021级9人

其中,2019级4人在化学与化工专业、数学与统计专业、物理专业中评选,材料专业与生命专业按照学校划定的名额由专业学院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79人

(二)评定规则:

1.国家奖学金

1)求是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一贯遵循“等额评选+差额竞选”相结合的原则;

2)专业人数大于50人的专业,学业成绩A排名与综合考评S排名均位于前1%的同学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不足1%按1%计,不超过1人)

3)所有专业中符合基本申请条件(A与S排名均位于10%)的学生均可申请差额竞选;

4)申请差额竞选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原则上减去等额评选名额后剩余名额的1:1.2进入现场答辩;

5)现场答辩经五个专业学院派出的评委投票决定差额竞选的名额归属;

6)学年成绩计算规则:A为一整年学业成绩,S为一学年综合考评。BCDE对应名称为“其他表现排名”,根据综测方案的精神,以B*0.4+C*0.4+D*0.2+E计算数值,两学期求和平均并以均值排名

S=RankA*0.8+RankBCDE*0.2

S小者排名在前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2)同等条件下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四、时间节点

(一)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9月20日(在此之前各年级公示一学年成绩及综测排名)

学生提交以下材料(转专业学生在 2021-2022 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1.申请表(附件2 和附件 3),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其中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附件3纸质版一份。二者均需电子版。

2.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和2021-2022学年成绩单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其中证明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内容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盖章;(此项仅需电子版)

4.电子版个人成果证明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奖学金名称+所在单位+学号+ 姓名+材料名称”。

5.  电子版申请表及成果证明材料请于2022年9月20日下午18点之前发送至799755760@qq.com,纸质版申请表交至至善园A209王硕老师处。

(二)答辩与院系评审

9月21日-9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获奖材料,并在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单位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18811355794

求是书院

2022年9月14日